07年物业费欠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7:31:31
07年夏季物业公司曾来人收取07年物业费,因当时手中钱不够就未交,之后不知是物业公司未再来收取还是来了我不在家,总之我没再收到过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因为我自己也没有想起来去交物业费,所以到今天我也没有交纳07年的物业费用。我看了小区有关物业管理的条理,说是拖欠物业费要按每日千分之三收违约金。现在我要补交07年的物业费,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要交违约金?!为什么交违约金?我有没有权利拒交违约金?有什么依据吗?!
谢谢!
我不确定千分之三是否记错了,请问法律有无明确规定滞纳金按多少收取?!

需要交。

虽然依LZ所说,物业在收取费用时并未及时提醒你,但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有义务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双方约定的相关服务费用。

既然小区物业已经履行了相关合同规定中的物业服务,那么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理所应当,而且物业也已经上门催缴(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这个义务),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缴纳罢了。

LZ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小区物业在收取物业费的过程中存在过失,而物业费延迟缴纳的原因是由LZ本人造成的,收取一定范围内的滞纳金也是法律允许的,这实际上就是LZ在与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为履行按时交纳费用的违约金。

不知道这么说lz明白了没有,建议LZ还是及时去补交这些费用。

其实,从人性方面来说可以简化这件事:

你现在缴纳物业费用的话,基本上和物业公司协商的话,物业公司这方面绝对不会收取您的滞纳金 !呵呵~您完全可以去和他们协商解决!这并不是什么法律程序,只是现实生活中最基本的人与人交流,你会成功的!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