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小孩子户口假离婚,是我的错,还是制度的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21:51
我现在是城市里集体户口,老家在同一城市的郊区乡镇上(东部沿海城市),爱人的户口在离这个城市几千公里外的偏僻农村,由于当初登记结婚时,没有考虑到以后小孩子户口听问题,所以,现在爱人怀孕后才想起这个问题,按照现在我们的情况,我的户口已不能迁回老家,但集体户口又不能上小孩子的户口,所以只有随我爱报到外地农村去,但是这样以后小孩子上学什么等等都是外来人员的身份了,不忍也不愿呀.于是就有了标题所示的情况,程序是,先假离婚,我迁回户口到老家,再复婚,再申报小孩户口.
当然我也知道,这不是唯一途径,还有就是我在户口所在城市购房,也可以迁出集体户口,但是由于经济原因买不起房,所以只能暂时作罢.
引用一下别人的话,真想大声的喊一句: 狗日的户口!

有很多这样的闹剧,但是你要考虑到离婚的后果~!
假戏真做,并非危言耸听。
不过,根据情况,您爱人应该是不会离开你的!

顶楼主。

我觉得是后面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