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DOS命令强行删除一个文件夹里的文件,前提是不提示YES或NO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23:46

rmdir /s /q 文件夹名

看来你想黑别人的电脑 哈哈

盘符+路径 del /all +文件名+后缀

无声无息的删除了

恢复貌似是
undelete 后面加/all 不提示Y或者N

undelete /list 恢复 删除列表的文件名

呵呵 就知道这点 DOS 好久没用 都快忘完了 希望能帮到你

用DOS打开到那个文件所在的文件夹,再del 文件名就行了。就是这样就行了,你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