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武汉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3:04:43
1. 原来工作的单位给我办理了社保,可是现在换工作了,试用期新单位没给办理保险,我是不是自己去补交,如何补交?
2.现在和新单位签合同了,可是新单位说是代缴保险,实际是全部从工资中代扣,说是我要办理保险可以自己选择基数,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去转个人窗口办理社保更好?请大家给点意见,谢谢了!
3.如果我要转个人窗口应该如何操作啊?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单位也应该为员工交纳社保。你换工作之前应搞清楚,以前的单位什么时候把你的社保停下来的(问以前的单位或直接带身份证去社保局查询),试用期的社保也要交,如果没有交应该按照流动人员的标准进行补缴,流动人员的社保+医保大概300多元/月
2、法律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你所说的自己转到个人窗口交纳是不规范的。关于缴纳社保的基数,可以自由选择或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关于社保的费用如何缴纳,是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应缴的那一部分。全部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是违法的。

单位所说的代扣代缴,是指代替社保局扣除个人应交纳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通过单位直接缴纳给社保局。基本上都是这个做法,操作方便一些。

3、如果你一定要转到个人窗口:从以前的单位离职起,只要以前的单位已经到社保局把你的社保报停了,就自动转入个人流动窗口了,值得注意的是:你要搞清楚单位是在**区社保局办理的,那你的社保帐户也是在**社保局。

当地户籍的,可以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独立参加社保,在原社保帐户上继续缴纳社保费。
至于所谓以前有空挡的,可以补缴也可不补,短时间空挡营销不大。
单位给缴社保费的问题,单位必须承担其该承担的比例,不得员工工资中扣除,否则你可以通过电话12333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