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06:28
学校没收学生的东西(包括贵重物品)多达3年,要求学生3年后取回,是否违法?
PS:高中里的
问题补充:
最好能提供法律依据,谢谢!!

学校当然没有权利没收你的东西,没有任何法律和协议作为依据。

对不遵守上课纪律的行为,老师可以将这物品暂时收缴,但这也只能是暂时代为保管,应在下课或放学后还给学生。 学校没有权力扣押、没收任何财物。3、4个月以后再给明显不合理。

法律规定只有在行政处罚和刑事没收里时可以没收公民的财产,只有在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中才可以扣押公民财产。

老师的这种做法侵犯了你们对自己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因为教师是没有财产没收权力的。如果教师将没收的学生财产丢失或据为己有,则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予以返还或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