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 男方离家出走数周 后又在法院起诉离婚 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47:50
如果在数周之前男方已有出轨的举动,又拒不承认,只肯承认在外面已租好房子,之后又带着家中股票离家出走不知去向数周,然后直接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法院曾打电话通知,声称如不出席将做登报处理,男方曾来电以毫无根据的理由污蔑女方,以此为理由要挟离婚,为此女方在家中昏倒了几次,男方同意除家中股票外其余财产留给女方,我想问几点:
一:男方是否有出轨行为,法院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吗?
二:男方对女方做出的伤害是否可以要求更高赔偿?
三:法院做出的通知警告是否合理?离婚案属特例民事案件,我只知道夫妻双方分居3年后才能做登报离婚说明处理
我指的法院协助调查是指普通公民无法拿到的证明,比如个人通讯记录等,这个应该有权利调查吧

1、法院没有协助调查的义务,该举证责任在你,必须有你进行举证。
  2、只要你能证明上面第一项内容:男方有出轨行为,具有法律认可的过错,法院会支持你的岁还赔偿请求。
  注意:这里说的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并不影响你因为在家庭生活中没有过错,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你给予多的部分。这里你要证明你在家庭生活期间为家庭的共同发展做出了更多的付出,法院会考虑你的要求。此处均为法院酌定内容。法定赔偿请求: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第三项你说错了,夫妻分居2年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可以认定离婚,离婚判决的效力等同于你领到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补充的问题最好请个律师去帮你办。你没有办法拿到,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份证据在什么地方的,可以请求法院调取。

一:男方是否有出轨行为,法院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吗?
法院没有调查的义务,要你本人举证。

二:男方对女方做出的伤害是否可以要求更高赔偿?
对方如果与人同居、重婚等,你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否则不能要求赔偿。

三:法院做出的通知警告是否合理?离婚案属特例民事案件,我只知道夫妻双方分居3年后才能做登报离婚说明处理
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如果你不签收,法院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即登报方式。

一、没有。
二、法院判决时会考虑有过错的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