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19:18
合同将到期,但因单位提出的新合同的内容填写模糊而且不合理例如加班费不按劳动法支付等而没有续签,那么合同到期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新合同的加班费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而且在合同中有关工资一橍不填,冿贴一橍就写“按厂方的冿贴、补贴方法”,而另外有一份协议书写明“690+冿贴=实际工资”,就是因为这种情况不签合同能否根据新合同法要求获得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规定,你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你不选择续约,那肯定是不可能有赔偿的呀.现在有多少单位是真正在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当然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告他.但是你拖不起,而且人家基本不会受理.

合同上关于加班费不按工资总额计算和法文规定的150%-300%计算发放。合同上的条文是无效的。如加班不按150%发加班费是违法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标准高于以前合同上的标准,劳动者可以不续签并获得补偿金。

没有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