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和关于物权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0:22:53
学校单位自己制定的校规是否有法律效力?
假如我被老师或校长没收了手机或者其他财产.
我可以根据物权法或者其他法律哪个条约来阻止他们这些行为.
具体第几章第几条.
如果把他们告上法庭会不会很麻烦.
大概要多少钱.
这种情况法庭一般会怎么解决.

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老师会这么嚣张.
"我就是要没收你的手机.有种你就去告我.我不怕"
这句话快要气死我了.
如果他说我违法校规,要代权保管呢,这样属于犯法吗?

答案尽量详细一点..
放心,不会亏待你们的.

校规不具备法律的普遍效力,只对在校学生有约束力,并且其中如果有和我国现行法律冲突的部分,这部分是无效的。
至于没收,学校没有这样的权力,所以有足够的证人证据的话,是可以告老师的。具体的法律条文,如果上了法院,可能涉及很多,所以如果真的打算告老师,建议自己找到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仔细研读,注意证人证据的收集。

拿手机为例,告上法庭的话,诉讼费50元左右吧,证明手机是你的,老师强行没收了,法院支持你可能性比较大,应该能把手机要回来。什么代权保管之类的都是他们的借口。
不过建议你还是和老师好好商量一下,毕竟你还是要在学校读书,他们还是你的领导或老师,弄僵了对你有百害而无一利,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