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致死会判死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23:27
我朋友在03年和同事去喝酒4人喝多拉,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人撒尿,同伴去答话,他骂我朋友就打起来拉,由于对方人多他就跑拉,回到家看到就有一个同事回来拉,他又找人回去,看到在出事地点那人躺着一动不动,同事过去踢拉几脚没有反映拉,我朋友用铁钩随便一挥结果钩在拉太阳穴上,看到流了血就跑拉,他不知道是自己致死还是跑回家时朋友杀,但是公安局在通缉我朋友,现在他去自首,请问他会判死刑吗?他是在酒醉后打架的。他不认识那人也不知道那人长什么样,只是看到他在和同伙说话就过去拉,结果那人骂我朋友!后来就出事拉!

误伤致死的,在刑法上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误伤致死是不会被判死刑的。

我现在告诉你,你朋友不一定是过失杀人,法律上有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2者是以加害人主观性来区别的。但并不是说你朋友说是不小心杀的人,检察院就相信你是不小心杀的人的了。请注意,检察院并不会因为你朋友喝过酒,就会认为你朋友是过失杀人。喝过酒杀人,和没喝过酒杀人是一样的。如果我是公诉人,我完全可以认为你朋友是故意杀人,对方已经躺在地上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你朋友还去打人家,在我看来明显是故意行为。而且一钩就钩在太阳穴上,在我看来明显就是想一击毙命(所以我也不认为是故意伤害罪)。当然,你朋友自首了,可以轻判。死刑不会,估计死缓或无期徒刑。

不会,死刑不是说判就可以判的。毕竞是误伤,不是故意吧

你朋友是故意杀人罪,他“能够预见到用铁钩击人头部可能致人死亡,却还是这样做了,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鉴于主观恶意较轻,有自首情节,一般不会判死刑,估计死缓或者无期徒刑。

应该不会判死刑,现在的死刑裁量权归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对死刑的应用很慎重的。你朋友需要做的是搞好死者善后赔偿、安抚死者家属、去法院检察院打点打点。至于是意外致死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就看法官的态度和律师的能力了,喝酒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