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人格尊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43:27
请问侮辱人格尊严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第几章?第几条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4.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 2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宪法》第38条 35
6.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35
7.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民法通则》第101条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