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人生了或者死了要不要报户口、销户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26:39
有没有什么记载之类的证据?

汉朝开始有了编户制度,人出生后要报户口。死后要销户。

证据:
汉代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民户。为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汉代政府实行极严密的户籍制度。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这些按户籍编制起来的齐等人民史称“编户齐民”。其中最主要的是自耕农民,也包括一些小地主、小官吏在内。《居延汉简》曾记载编户齐民户籍情况,如户主徐宗:“居延西道里徐宗,年50,妻1人。男同产2人,妇同产2人。宅一区值3000。田50亩值5000。用牛2值5000。”

据史载,我国夏禹时分天下为九州,有人口约1300多万。周代增加了二三百万。战国末期,共有人口2000多万。《汉书。地理》》记载,西汉末年共有居民1223.3万户,5559.4万人。这是一个比较详细也是比较信得过的数字,说明了当时我国调查户口、编定户籍的制度已相当完备。
那么我国是从何时开始制订调查户口、编写户籍制度的呢?一般认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和户口编制制度,“十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若干乡为一县”。全国从基层到中央政权,都通过户口制度像编席织麻一样编织起来,整齐划一地进行登记。
但是也有人认为,秦朝的户籍制度,实际上应从秦孝公就开始了,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改革,其主要内容也是清查户口、按户分田地,每户一百亩。商鞅变法的户口编制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生了小孩要登记,死亡人口要除名,官吏要经常检验户口,凡是在册人户,都得向国家缴纳赋税,充服兵役,维护地方治安,检举捉拿“奸人”。
谈到户口的整顿、编审,有人认为,春秋时齐桓公任用管仲对全国进行严格的行政区和户口登记,控制了人口,增强了国力,这就比商鞅变法还早了几十年。当时的齐国京城里分为21乡,工占6 乡,士占15乡;京师外,分为五属,属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卒,卒下设邑,邑下是家。政府要求多家多户“行同和”,“死同哀”。
春秋以前有没有户口制度?唐太宗李世民曾向大臣卢承庆提出过这个问题,卢承庆回答说,夏商周就有了户口编审,并且还谈了从夏商周到隋朝户口变化的情况。
夏商有无户口编审,至今尚无史料可以佐证,但是周代是确实编审了户口的。《周礼》中有这样的记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