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人和德国人在德国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07:55
1>麻烦各位告诉需要哪些详细资料和大致的步骤?哪些资料需要在国内认证的?
2>如果我们在中国结婚登记,那如何去德国认证?
3>麻烦各位我主要需要的是在德国结婚的材料.本人在上海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来自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希望能帮助到你: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7/content_1587.htm

涉外婚姻只需要在一个国家注册,另外一个国家做公证就可以了.具体文件,需要女方的单身证明公证书,单身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或者到民政局开,公证书到国家指定的公证处.另外你跟前夫的离婚证,要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