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汉川的怎么样才能去香港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7:02:18

基本程序
(一)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也可登陆互联网(网址:www.whcrj.gov.cn)直接下载该表(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申请办理。

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2、提交数码照片。为保证照片的质量和大小规格,申请人本人可以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
3、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4、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如证件遗失,需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3)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受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