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过失杀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34:28
例:A在大街上被B侵犯,A反击将B杀死,经调查,确认A为正当防卫,但A杀死B的时候,是用了自己携带的管制刀具。

问,这应当怎么判?

1、A对B的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至于携带管制刀具,由于此行为本身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但用刑法打击过于严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之,携带刀具和正当防卫是两个行为,应区别开来,分别处理。

法律问题太复杂!!!不带管制刀具,估计那个A的下场会比较惨的,呵呵。正当防卫还要受到制裁,我还是不太明白人类的行为,尤其是法律方面的。

A确属正当防卫没错,但存在一个防卫过当的问题。另外A还携带着管制刀具,这也是不应该的。

要看侵犯的程度,可能有防卫过当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