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刑法给法官更大的贪污权力!为何会成这样的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45:41

据我所知,法官没有贪污的权利(除非是院长,因其管单位财物,当然也有贪污执行款的,如内蒙古和青海的两个法官,属极少数),而是有滥用权力的权力,因为在中国定罪是由法官说的(英美法系是由陪审团定罪),在现实中,好多法官甚至不懂法,至多是一知半解,无罪判成有罪,有罪判成无罪的屡见不鲜,还有人情案,有的中级法院的法官为了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自己又不想承担判无罪的责任,就以发回重审为借口,一个案子发回几次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