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准生证和户口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48:41
我怀孕已有3个多月,目前和老公在深圳居住并有房产,打算在深圳生孩子.老公是上海的集体户口,我户口在湖北黄石,现在听说黄石的政策是准生证只能在女方办并且小孩只能随女方落户? 并且要在出生一个月内办理?
但我们并不打算小孩落户黄石,而是打算未来几年内,在上海买房,或者我的户口迁入深圳.
问题1;小孩户口必须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政策办理吗?
问题2:小孩户口可以延迟办理吗?
问题3:居然发现涉及的三个地方政策都不一样,我们作为流动人口又实在不知道该以哪个城市政策为准

1.是 2可以 3 .最好回你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1.孩子的户口落在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集体户口无法落).你老公是集体户口无法给孩子落户.只能落在你的户口上.
2.延迟办理,以后会很麻烦.孩子落户后迁移就可以了.
3.以你户口所在地为准

跟这些土政策对抗肯定是费劲的,按国家的规定是子女入户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不知道你听说黄石这个情况准不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因为你在深圳有房子,应该符合入户的政策,建议你还是在生孩子之前把户口转到深圳来,在深圳办理准生证,你老家哪里肯定是管不住你的,以后也不用跑来跑去了。等你在上海买房了再转到上海,都很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