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QQ聊天,或者游戏等手段把女性引诱出来,并强行发生性关系,算是网络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44:37
同上,谢谢!
那算是网络诈骗罪吧?!

刑法上的强奸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强行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通过QQ聊天,或者游戏等手段把女性引诱出来,只是实现强奸行为的手段,其本身不违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不是网络犯罪。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罪名。
是强奸罪。
网络只是犯罪的手段。
你不能因为A用电线把B电死就认为这是电力犯罪吧。

不算网络犯罪
就是强奸罪

补充回答:和网络诈骗没关系,也没听说过有这个罪名。

不算网络犯罪或诈骗罪。仅仅属于刑法中的强奸罪。

是否网络犯罪,是取决于犯罪实施的过程是否在网络上发生。如入侵金融机构网页,利用黑客技术盗取他人金钱、帐户等等。。。

不算网络犯罪,但是算刑事犯罪。
这种刑事犯罪只是用了网络这个手段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