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解决方法,手续,诅咒银行垃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07:24
家中老人两年前去世,这几日整理出老人的几张银行存单,已过期多时,拿户口本去银行取钱,告知无法取出(身份证,早已注销)现在只剩下户口本和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急求解决方法,银行不肯办理,求如何申诉,并能得到解决!
难道这笔钱就被银行给吞了吗?
太过分了!
存折上面打印的是"证"意思为有身份证才能取,现在银行相当蛮横的要求我们使用身份证,(说是只任身份证,其他包括公安局的证明全不算数)可是我们早把身份证交掉了.还要求我们去公证(公证个头啊!是公证死人呢,还是公证活人呢?再说了公证所需要花费的钱,不光是钱还有我们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钱就那么给银行莫名其妙的收走了,又算怎么回事呢?)
现在摆明了银行就在欺负我们,知道我们拿不到钱,没准就利用职务之便,把这比不小的钱给吞掉了.
苍天啊!开眼吧!
有最好的最公平解决方法,我愿意把百度的分数全部奉送!

做为你的心情非常理解。但是要是站在第三方也就是网友的角度来分析你的问题的话可以给你比较客观的意见。
首先,你还是必须到公证处去一下。出世你们的户口簿当然要有你和死者血缘或婚姻关系的户口簿还有死亡证明。去开一个公证书。要求你办理死者现在在银行的取款等相关业务。然后拿者公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还有死亡证明原件就可以到银行办理。提示一下到公证处开证明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复杂。只要你的证件全一会儿就搞定。
到银行后若窗口还找借口那么你说你已经咨询过客服人员。要求他们找主管或经理。。那么他(她)的态度肯定会不一样了。。。。。
我以前(一个月前)就在工商银行上班。这些都比较熟。银行也是为了控制风险。毕竟现在的银行员工管理制度是谁出了问题谁就要赔钱。。。所以理解一下吧~~~~

嗯,去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你和死者的关系,然后就去银行

在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都没有讲到如何继承银行存款这个具体的操作环节。
在《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中规定了:

第四十条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 (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关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多个法律内容,所以银行对此都是慎重从事。

首先,在存款人死亡后要发生继承问题,也就是要根据存款人生前立的遗嘱或者依照《继承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将属于被继承人(存款人)的个人财产予以分割。只有依法继承取得这笔存款的人方有权要求银行办理存款的提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