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结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05:51
我们地税结算,所的税是交国税的,现在我们去年销售400多W,然后去了地税,他要我们个人所得税补交,说销售400多W对应的个税是12000,我们只交了2250.要我们补交,不过他把我们这块补交的列到,个人所得税利息分红,请问这个跟我国税的所得税汇算有关联?因为他问我,你国税汇算什么什么的,
是这样的,因为我们销售达到400多W,地税那边人说,个人税最低一年要交12000,然后我们只交了2000,他要我们补交。然后他说通过股息分红来给你门补交,这样以后你们股息分红,也好点,我都蒙了,只是想知道,这个和国税的汇算有什么关系哦,.地税那边有张表,就是工业企业,对应的个人税的限制控额,

我们是300-500W间,他说规定个税要交12000.这样的

那你们每年交多少个税有
限制吗

企业所得税是交给国税的,年度的所得税要汇算清缴,就是说要算清楚一年下来应该交多少企业所得税给国税,而且要在次年4月之前全部缴清。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交给地税的,营业税不说了,个人所得税是企业职工每月的薪酬收入按规定扣减后应交的,一般由企业代扣代缴。根据销售收入交个税?你是私人建筑企业?你最好问清楚!

和国税的所得税没有任何关系,我感觉地税这里面有问题,最好找份量重的人与他们交涉!
个税只是看个人收入情况,不存在限制,如果你年收入达到一亿,恐怕交的税也要吓死人的!

国税仅仅只是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进行所得税汇算,而地方税务局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地方税务局征收个人所得税只是对个人工薪报酬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8年3月1日前1600元,2008年3月1日及之后为2000元)而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销售400多W对应的个税是12000”没有政策依据,“他把我们这块补交的列到,个人所得税利息分红”更没有政策依据。这个与国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是没有关联的,同时,即使企业所得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给个人,那只是企业所得税后的,也不存在再交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不能重复征税。

补充:如果你的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你就不存在交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交纳个人所得税,但象问题中这样交纳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法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