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关于提单中的收货人和通知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01:42
我们公司有个香港的客户,做了一票去加拿大的单子,收货人\通知人叫写香港公司,我想请问一下,到目的港后加拿大那边的公司可以提到货吗?收货人是香港公司啊

如果是香港公司要求你都写成他们公司名称呢,是为了不让你知道最终的用户资料。作为中间商他们会去修改提单资料的,如果我没才错,他会叫你把议付单据包括提单寄给他们香港而不是直接的加拿大。香港会修改提单重新做发票装箱单等清关资料,上面显示才是真实的卖价。

如果收货人和通知人都写的是香港公司的话,加拿大的公司不能提货。可以在收货人处写:TO ORDER, 通知人处写:香港公司,然后提单背书后,加拿大公司可以凭此提单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