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一对夫妇弃婴,至今孩子才得知,请问他们现在是否应该承担20年前犯的遗弃罪,能否上当地公安局报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58:15
或者说,他们现在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为自己所犯下的罪承担当年就该承担的责任。
难道他们当年犯法,到如今都不能受到严惩,还活的逍遥法外。
受害人就应该白白受害???

当事人是受害者吗?
那他的父母为何遗弃
我们都没有权利去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
看到的只是丑恶和善美
当旁观者吧

无论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时效的,根据不同的情况,时效也长短不同。比如一些购货合同的纠纷,时效就短些;杀人案件,时效就长些。但最长的也不会超过20年,所以本案很可能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了。只会得到一些社会道德的谴责罢了。

宽容比任何惩罚都要好 谁不不要伤害谁了 二十几年和自己的亲生骨肉分离的痛苦已经够了

法院一般会进行协调,要是坚持上告的话,他们是应该负责任的

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