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各位高人,看看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责任最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31:56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的朋友有一条狗,买的时候据说花了四万块钱,我朋友给借来想跟自己的狗配一下,生下小狗和他那个朋友卖了分钱。但是苦于他们没有地方,所以暂时放在我处保管,但是我不参与分钱。我保管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一次意外,狗走丢了,我也没能找回来。现在我朋友的朋友他们家里说要起诉,我想问问如果起诉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才能做到责任最小
我是无偿保管的,他们不给我费用~!
狗在我养的时候丢了,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有重大过失~!

你的保管是无偿的吗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请物价机构评估狗的价格
2.要你朋友拿出证据证明狗的价格
3.有证据证明你拿了他的狗,没证据就赖帐!

他们都有狗,怎么会没有地方,结果放到你那?
关键在于由你保管,虽然你不分钱,但他们给你有保管费用吗?如果有,你就得赔,如果没有,还好点.
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如果当初有口头协议~放你那出了问题你不负责~那可以~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你可以不承认这事~你们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第三方的证人~完全可以不用承担责任~就看你怎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