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这样的情况会如何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22:29
我姐现在29岁,男的大我姐12岁,现在43岁左右,有老婆,两个儿子,大儿子18岁,小儿子上小学6年级。男的跟他老婆不合,一直两地分居(今天过年的时候,跟他老婆在法院上协议离婚,但没看到结婚证)。
我姐18岁开始就跟着这男的,谈了11年,在前年的时候,男的带着两个儿子都住进我家里,然后男的大儿子欺负我姐,打我姐。在去年的时候,我姐生了个女儿,现在半岁,在今年,男的花钱以我姐的名义买了套房子,手续条子交钱全是我姐办的,钱是男的给的。由于男的脾气暴燥,对我家里人特别是我姐态度一点都不好,而且摆明了不肯跟我姐打结婚证,如果现在分手,打官司的话,我姐可以要哪些赔偿?如果男的要小孩,小孩会判给我姐吗?如果我姐要房子,房子会怎么判。谢谢。

你姐姐是不能索要赔偿的,她与那男人是非法同居,法律不保护。
1,由于没有夫妻关系,而且登记的是你姐姐的名字,那个房子你姐姐可以独有。
2,虽然小孩是你姐姐和他的非婚生子女,但是有关小孩的权利是以婚生子女的标准来对待的,所以双方承担抚养义务
3,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由于孩子还太小,自己不会做选择,那么法院会依据你们各自给小孩的条件判断小孩跟谁更有利于他的成长,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