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精英意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8:11:48

在西方思想传统里,有几位特别不容易被西方人理解的思想者。赫拉克利特是其中的一位,被马克思称为“爱菲斯的晦涩哲人”。怀特海是又一位,据贺麟先生回忆,在哈佛大学,怀特海的演说是以“听了不懂”著名的。

  晚年怀特海的一系列演说,被编辑成一本小册子,名为《思维方式》。时隔近70年,2004年,这小册子有了中译本。在它的前三章里,尽量不使用任何需要进一步界定的语词,怀特海阐述了这样一项本质地不同于西方思维方式的陈述:在“理解”之前先有“表达”,在表达之前先有对“重要性”的感受。

  这里显然需要解释什么是“重要的”。带着他一贯的数学表达的特征,怀特海的解释是:当你感受到非表达不可的冲动时,你感受到的,通常是重要的。换句话说,被感受到的重要性,通常伴随着渴望表达的激情。当代的认知科学和脑科学,就我的阅读而言,可为这一解释部分地提供支持。例如,Ben-Ze‘ve在2000年出版的情感研究专著《情感的微妙性》中总结说:任何“私人性显著事件”的体验必定伴随着强烈的情感。

  于是,我们自然要询问:那些伴随着激情的重要性的感受,是与私人事务有关呢?还是与公共事务有关?抑或同时是私人的和公共的?

  在大约4年的时间里,我反复讲解过“精英意识”概念,试图让我的听众明白这一概念与“精英”之间的本质差异。简单而言,精英是外在的“身份”,精英意识则是内在的“品质”。身份的基础可以是任何一类外在于心灵但受到社会成员普遍尊重的社会学特征——财富、权势、名望。这些社会学特征之所以普遍受到尊重,是因为在稳态社会里,它们统计性地或多或少反映了普遍受到尊重的内在品质。然而,外在身份与内在品质之间的这一显著关系在非稳态社会里往往失效。中国转型期社会恰好就是这样的非稳态社会,在这里,精英的内在品质不仅被弱化,甚至比平均品质还要低劣。

  下列两特征的合取式界定了我要解释的“精英意识”的内涵:⑴对重要性的感受能力,也就是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共问题的敏感性;⑵在足够广泛的公共领域揭示出被感受到的重要性时必须具备的表达能力和道德勇气。

  上列第一项特征意味着,首先,被感受到的重要性必须与公共利益相关而不是仅仅与私人利益相关,其次,感受者必须有足够敏感的心灵,最后,这样的心灵,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