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忙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14:26
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忙忙。我是一位初二的学生,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回了教室,我的好朋友也在。我们开玩笑,反正她后来说:为了诋毁别人,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甚至自我‘献身’,我狂笑,还大喊一声,xxx说她要献身了,后来有一位男同学刚刚好叫她,我开玩笑的说:你魅力真大,我刚说就有人叫你。还没说完,她就扑上来掐着我的脖子,将我推到,无意间她生锈的校牌夹挂到我的脸,出了血。后来我去打了破伤风,我找她赔医药费,她不肯,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她要不要赔偿我的医药费,虽然我也有责任,但她用手掐着我的脖子还把我划伤,应该属于蓄意伤人,若果不要赔偿请告诉我,如果要,告诉我打给要赔偿多少,还有赔偿的详细理由。我打的破伤风120元

虽然你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法律上的责任是相互区分的,并不能用一个责任抵消另外一个责任。
咱们分析一下,你对她进行的是人格侮辱,并且不是很严重。那么你的赔偿方式应当是赔礼道歉,恢复她的名誉。她对你进行的是人身伤害,那么她应该赔偿你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当然没有工作就没什么误工费了。
那么正确的处理方法很明了。你应当公开向她道歉,她也必须赔偿你的医药费,包括去医院的车费、挂号费、医药费(含破伤风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