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警调至我局工作前患精神病,我局在此事上是否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14:07
新干警调至我局工作前患精神病,2006年8月休假至今未归,家人称亦未回家,家人上访,上级要求我局找人,我局多方寻找,未果。请问,我局在此事上是否负责。

调入时,是否鉴定为精神病患者?是否有相关文字材料?
如果有,则参照国家公务员资格标准,即进入单位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此条为不合法,则需要负责。如此条合法,则不需要负责。

人情味上去找找吧!
于公的话
你是否在他调入之前已经看过他的材料?
说白就是现在人在你那丢的你就该去找
在新干警患有精神病没有调入你的部门之前
你可以调查一下是否有材料显示他患有精神病的档案
有的话 可以当作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