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的管理机构应该是董事会还是理事会?请公司法专家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4:07:36
我认为集团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应该存在董事会,而是应该其母公司有董事会,集团的权力机构应该是理事会吧?请专家在第一时间里帮我解答,十分感谢,急需!!
我希望有人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出处,而且是专家回答,从百度搜索别人的答案而且不是很专业的话,可能对我帮助不大,但是还是感谢你的回答和关注,十分感谢!还希望大家可以提供更多的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并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这些事项主要是:股东大会的召集,经理人的任免,董事长、常务董事的选任,新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等。由董事会选任一人为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