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中,对于个人手机费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32:18
我是一名天津的会计,在旧的所得税法中,经营人员的手机费是每人每月最高300元,可是08年新的所得税税法中,对于个人手机费,电话费报销税前扣除标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有哪位会计人员可以告诉我呢?

谢谢了!

这个都是省一级的规定。

国家级的没有对此有规定的。

我们这里的规定是一人一年2400元。

我们在执行新税法的时候。这个是没有变化的。

这个得问人们市的税务机关。

如果当地税务局没有下发文件的话就和以前一样,

实报实销 一般是这样 不过这种方式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