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病检验报告正常吗?能否通过招聘单位体检?急急急谢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5:00:03
肝病检验报告HBsAg 1.0抗HBs1.0HBeAg1.0 抗HBe2.3抗-HBC0.2ALT12.6AST18.1正常吗?能否通过招聘单位体检?急急急谢谢谢
看数值只有核心抗体为阳性,但我想知道具体情况.数值偏离情况,有什么隐患与注意事项?谢.谢.谢.

提问者: 自由7778 你好

第5项是HBcAb
如果 单一 第5项:HBcAb阳性有三种可能性
1.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
2.新近感染乙肝病毒
3.乙肝病毒变异
这三种情况都有可能性,需要做进一步检查
而且第5项阳性比第1项阳性更为敏感,可以作为第1项阴性时的乙肝病毒感染指标.第5项虽然是抗体,但对身体没有保护作用,第5项阳性有可能持续存在
另,要结合你的个人史,既往有无亲密接触乙肝患者.等等;

建议
一个月后复查乙肝三系最好查滴度
复查时,加做乙肝S1和S2检测(一般医院没有这项)

这是乙肝两对半定量检查和肝功能两项的结果.
你的肝功能是正常的,但是两对半,你最好提供你采用的方法的参考值,不同的方法参考范围是不同的,按雅培的方法,你是处于临界值,按时间分辨荧光法,你就是阳性的,所以是否阳性要看方法和参考值,能否通过还不好说.
这些数值只有给你出具这份报告的单位才有,因为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单位,不同的方法,它的参考值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这并不是通用的.至于具体的数值在阳性患者治疗时有用,对阴性者看具体数值没什么意义.
乙肝核心抗体阳性说明你很久以前曾经感染过乙肝,但是已经痊愈了,这个结果一般是可以通过招聘单位体检的,一般单位只对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

上海市卫生局文件
沪卫医政【2007】128号
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切实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曲阳医院体检科、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惯窃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有关精神。现对本市各医疗机构提出如下相关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 各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原则上不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劳动者健康体检的常规体检指标,并按照原则对劳动者健康体检的格式化表格(常规体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