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58:22
01年父母帮我买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按揭也是父母在交,还款时时的单据写的是我的名字,拿结婚证后第一次按揭也是父母在交,但是单据上写的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双发离婚,这个房子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吗?

根据我国房屋产权管理规定和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关于房屋产权问题,尤其是计算夫妻共有财产部分,以婚姻注册登记日(注意;是“注册登记日”,就是结婚证上的日期,而不是结婚仪式举行或订婚的日期)和房屋产权所有证注册日(注意:是房产证上的那个日期,而不是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日期)为准。

如果房屋产权注册日在婚姻注册登记日之后,那么无论这所房子是否是你父母交纳首付或按揭,只要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那么这所房子就算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反之,这个情况就相对复杂些了,如果这个房子在婚姻注册登记日之钱全部付清房款,而其房产证是LZ的名字,那么这所房子就算你的婚前财产,属你一人所有,不能计入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这个房子在婚姻登记日之前仍未付清房款并且在你们婚后仍然继续按揭还贷的话,那么就要一结婚注册登记日为界线,之前的首付及按揭款视为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之后的还款(无论是否由你父母出资,或是收据上的名字是你父母)都要计入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关于房产的法律问题其实很复杂,绝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俺大致把线捋一下,希望能对LZ有所帮助,最好还是找一位婚姻法方面的律师当面咨询一下。

说句题外话,小两口有时吵吵嘴是正常的,千万不要往伤心路上走,希望你们能和和美美地过日子!咱中国人还是喜欢和气,打官司可不是咱们的传统啊。

是夫妻双方共有的
因为房产证是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