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二手房,通过银行贷款,卖主该打多少金额的收条给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9:34:20
这样说吧,我买了价值70万的二手房,首付30万,贷款40万。办理过户的当天我付了卖主首付的30万,他给我写了个30万的收条。剩下的40万由银行打到卖主的帐户里,并且在我办理了他项权证之后解冻40万金额。想问一下,我可以向卖主要求他再写一个40万的收条吗?
我已经去房产局过户了,房子已经是我的名字了。可是没有购房发票啊,只有契税等各种税收发票。

不可以的,因为你过户后有一张购买此房屋的购房发票,他打给你的收条其实是银行要的首付款收据,他也没有收到你的40万,因为银行还没有放贷给他,他是肯定不会打给你的,放心吧,有购房发票什么事都没有的,等他拿到尾款的时候房产证已经是你的名字了

收条其实不是最重要的啊,按道理应该是可以的列.
因为银行的贷款一旦办下来,就会汇至卖主的帐号啊.
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