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乘坐出租车遭遇交通事故身亡的后事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2:31:02
我母亲和我二舅和母亲的好友,总计3人,于前天早上外出旅游,旅行社原计划到家附近接这三位长者,但是临时变成由一名带队打出租车上门接这三位并赶到旅行社的集结地点,就是在和带队去集结地乘坐出租车的路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我母亲乘坐的出租车被另外一辆出租车撞到车的中后部在十字路口发生车祸,母亲和好友在车祸中身亡,我二舅和领队受伤,仍在医院住院观察。
肇事者听说已经被交通队抓住了,从我母亲在医院抢救不治身亡至今天,两位出租车司机都未曾露面。
请问这种情况,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母亲今年59岁,二舅61岁,母亲的好友58岁);事故中,旅行社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出租车司机不赔偿怎么办?
这个事故对于我们这个家庭来说是不是应该主要找母亲乘坐的出租车,是否由他承担主要责任,他没有把这四位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
垦请专家在百忙中给予我尽可能详细的解答,我将万分感激您的帮助,谢谢!

1 出租公司承担侵权或者违约责任,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出租公司不赔偿的话那么就去法院起诉,然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3 赔偿的标准有死亡抚慰金和治丧费和必要亲属的奔丧费及由其抚养成员的抚养费等,具体的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承担,但是一个人一般在25万左右。

一、根据出租公司和旅行社的赔偿能力,你们可以考虑选择起诉出租公司或者旅行社,起诉出租公司最好按照侵权起诉,起诉旅行社应该按照违约起诉。
二、主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