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策性而不能迁入户口的外地媳妇能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46:44
我是丹东农村人,2000年嫁到天津市东丽区农村.因有关户籍规定我的户口必须到2010年才能迁入到我丈夫所在村.2008年1月1日,村里被征地搬迁.而我却告知不享受任何补偿.原因是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但是我在这8年里.履行了自己做为一个村民的义务和权利,如:计划生育.选举村干部.等等.我户口不能迁如村不是我主观因素,是政策性的原因.我为什么就不享有征地补偿呢/

《土地承包法》第30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因此,你如果在原居住地有承包地,就不能享受征地补偿。你如果在原居住地没有承包地,可开证明(乡或镇)向现在居住地的村、乡(镇)反映,争取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