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08:10
我是个体经营者,欠了2000块钱地税。
以前管片的调走了,新来的傻X不好伺候。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强制执行,是否应该有个期限。
只要有一个月时间我就有别的办法。
另外,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一些文件才可以?
请法律高手详细解释一下地税的强制执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细则)第七十三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