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离婚带给我们很大的困扰,谁能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03:12
我的父母今年2月底协议离婚了,因为父亲在02年已经卖断工龄,拿了十几万,但是没有给一分钱回家。现在他说把钱全花光了。所以离婚时,妈妈给了三万元的生活补助给他,而且房子也让他住,但是协议上写明房子属于共有财产。

父母的离婚给我们的伤害很大,小妹现在根本就不理他了,我和小妹每人每月给两百元生活费给他,一直到明年八月他领退休金为止。

父亲现在怨小妹一个电话都不打给他,我担心,有一天他把钱花光了会到小妹的单位去闹。

有这样的父亲真的让我很心寒。

我想咨询:

1、他卖工龄的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的钱都自己花了、赌了,如果在法院上他卖工龄的钱要不要平分?

2、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那离婚协议写明离婚后房子属于他与我妈的共有财产,有没有效?如果他卖房子,我们能要求他将卖房的钱给一半给我们吗?

3、等他能拿退休金时,我和小妹还要给他生活费吗?

4、如果他把钱都赌光了,然后到小妹单位去闹,我们能报警吗?能以这个为由拒绝给他生活费吗?

1、卖工龄的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院他卖工龄的不一定平分,法院分割财产时为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即使平分也没有子女的份。
2、如果房产是房改房,那么在产权界定书上应该有你母亲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那就要看房子是你父母结婚前买的还是结婚后买的,如果是结婚后买的,那么无论是谁的名字,房产均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同工龄钱一样,房子也没有子女的份。
3、你和你小妹给他生活费这主要是因为你们已经成人,我国法律规定成年人对老年人有赡养的义务。所以这与他拿不拿退休金没有关系,如果他的退休金已足够他的生活,并且比你们还要宽裕的话,法院会判你们不拿或者少拿。
4、他如果到单位闹,你们肯定可以报警,但不能因此拒绝给他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