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以后的流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48:08
1 人死了 要开医院的证明 然后。。。。。。。这个流程有没有精通的

讲一下喽 找不到贴子关于这些 没有明白人儿么

2 遗产 通过遗书分配的么?为什么它有法律效力

3 有没有人死后 然后一定由律师安排 别人不可以接手

就像是委托包办那个意思
4 死后怎么安排?如果不入土的话还有什么地方可以
看港台片有专门的一片宝地......国内有么
死后委托书怎么办理 细则怎么定 要多少钱 找谁 公墓怎么办理 比如想墓别的城市怎么办

万一哪天想死.......做点准备

1 人死了 要开医院的证明 然后。。。。。。。这个流程有没有精通的

答:协助护士作好遗体料理,随同管理太平间的工人,将遗体送至太平间,办理遗体保存手续。然后,清点遗物,如亲属不在场,将由2名护士清点登记保管,待亲属前往认领或交死者单位代为保存。此外,要持经管医生开具的死亡通知书至医院有关部门换取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加盖医院公章,去公安局注销户口,办理火化手续。其余手续的办理与出院手续相同。

2 遗产 通过遗书分配的么?为什么它有法律效力

答: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3 有没有人死后 然后一定由律师安排 别人不可以接手

答:如果有委托书是可以的!

4 死后怎么安排?如果不入土的话还有什么地方可以

答:有公墓

  正常死亡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家中死亡,二是在医院死亡。在医院死亡又分为在户籍所在地死亡和异地死亡。
殡仪馆火化尸体凭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派出所的火化证明。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