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租,但其中一人中途不来了,剩余房费给怎么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13:15
去年六月份我和同学一起合租了一个单间,租期一年,房租费共4400元整,我朋友付了订金1000元后,我们跟房东说余下的接下来再付给他,过了几个月,我把我应付的2200元(一人一半)一次性付给房东,当时我让房东在房租合同上写上我的2200已付清,但是过完年后我那同学呆在家里就不来这边了,他所欠的房租也一直未交,房子年后也一直都是我一个人住的,现在房东向我要余下的房租,我该怎么办?要付给他吗?
合同是两个人一起签的。回答者最好提供法律依据。

不给就是了~既然合同上以写明了就没有什么~大不了老懒战术喊房东去民事诉讼~拖都拖死他~而且这种官司对你有利

看情况,如果你们原来就是一起的,确实应该将房租交清,可现在你经济能力不够,无法交清房租,两种解决办法:找其他人合租,包括房东租出去原来不是你缴租的房间!退租,不过要损失一定量的押金。我看,你还是赶紧再找一个合租的人来吧,这样对大家都有利!

只能由租住的你一人承担,否则就构成违约。

如果当初合同上你们2个人一起签字的话,那你可以不用交给房主你朋友的租金,因为是你朋友违约并不是你违约。

两个办法:1如果要住下去,告诉房东情况<你也很苦.....>适当加点钱给房东.2不住的话,打死也不给.以合同来处理.3既然是和谐社会嘛,当然要以和谐方式来处理,找个人再和你合租,减轻你的经济负担,当然这是要不房租给完,免得又出现同样的事情来............................既然是和租,那么你是有监督权的....所以即便是和签的你也要责任

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