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公司快3个月了,还没有跟我签合同,公司已经侵犯我的权益是不是要赔偿我双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18:28
我是08年1月10号进的公司,当时约好试用期是1个月,1个月后公司给我付的工资是按试用期后支付给我的,但是没有跟我签合同,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必须支付我双倍工资吗?1月和2月也要付我双倍工资吗?
我是一名大四的应届生,听说我还没有毕业不能签合同是这样吗?那我的利益怎么保障?我现在情况能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吗?

单位不签订书面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公司和你签订书面合同之日。如果一年后公司仍不和你签订合同,你和公司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关键问题你需要保存好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工资的证据等

怎么长时间没签合同,应该可以吧!

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形成。用人单位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你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是没有理由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要支付你1月到3月的双倍工资。
你可 到当地劳动局里的劳动监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祝你成功!!~

如果你去申请仲裁,那么会支付你2月10日起的双倍工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一个月可以不签合同的!如果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那么一年后,就是2009年1月10日起,你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到时单位不仅要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合同还要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