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借条能生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19:15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在她家里她和她父母的恐吓威胁下,让我打一张借她们家三万元的借条,借条上还写着如不还钱就去法院告我.这样的借条有效吗?可是我根本就不欠她们钱,现在她们把我告上法院了.我应该怎么办.这借条2007年3月打的

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日期签名,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向法院说明你写这张借条的原因,表明不是你真实的意思表示,是被迫的。男女朋友之间交往,分手之后要所谓分手费之类的没有法律依据。对方要主张借条的金额也必须有相关的事实基础和依据,如你因为什么欠了他们钱,等等原因。相信法院对他们的请求不会予以支持的,你无须主动支付。

恐吓?你如果能足够证据证明恐吓,自然是无效的,但是我估计你证明不了。如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律师。

电视里报到过这类事情,但那只是社会舆论罢了,最要紧的是她是否会把这个事情拿来说事,法律就是讲证据的

建议在一年内申请撤销。

你是不是把人家姑娘给日了,如果是这个原因,我看你就给她吧,当作补偿阿,不过如果你不想给,你就先去告她,告他威胁你写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