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我的社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46:45
我是07年3月进入该公司的,总部在南京,我在天津办事处,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第三个月转正了.转正后,公司曾要求给我办理社会保险,但我当时的档案和户口在毕业后挂靠在了石家庄人才市场.人才市场要求我提走档案的同时也要把户口提走.我觉得麻烦就拖了下来.08年3月24日我正式提出辞职,希望公司把没交纳的社保作为三个月的工资以现金形式赔偿给我,公司以我是自己原因没交纳社保不同意补偿.我提出补交这一年以来的社保,公司说只能从08年1月交到现在.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另,合同签定期限为三年,但关于违约那一栏划掉了,我的工资是一个月2000,08年涨到2200.
请一定帮忙解决.

我也是从石家庄毕业的,所以很想帮你,不过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的确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导致没有上社保,以现金的形式补给你的可能性不大,通过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许还有希望补回一年的社保,可以先去咨询一下,希望你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