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我该怎么半,关于私人协议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25:54
我2001年因某事在法庭上经过庭外调解签了份协议,协议书上没有法院的公章,也就是说不是判决书,这份私人协议上也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我既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是被告和原告发生的问题,被告要求我和他签定协议,原告是我父母,被告是我哥哥,协议内容是叫我把我个人的动迁费或所得的房子给他,他补偿我2万元,因为当时父母叫我签我也就签了,而协议上只说了他将搬离我父母家,动迁的房子我是户主,而当时2001年动迁费的行情和现在2008年动迁费的行情不一样,我哥在动迁的房子里也有户口,现在他自己有一份,还拿了我爸的一份说是我爸补偿给他的,那我当时的协议不是等于白送给他了吗

问题:
1.动迁费是国家给个人的,难道我本人就因为签了协议书就就一定要给他了?
2.我已婚,有个丈夫,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没来得及问过我丈夫,也没有我丈夫的签名,请问动迁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这份协议还有效吗?
3.2001年签的私人协议书,现在2008年了,我还有权起诉吗?
4.如过我不履行当时签的协议,我哥诉讼我的时候,我胜算大吗?
5.在我签协议前就已经结婚了,那房子的户口是我婚后才迁入的,请问如果动迁所得的房子或动迁费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的话,那这份协议还有效吗,我哥太坏了!!!

从字面理解:
1、要按照协议给
2、婚前财产数个人财产,另外一方无权处置!如该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你的协议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3、已经超出时效范围
4、你败诉的可能更多!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能证明现有房产有你丈夫的出资证明或房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你才可以争取到最有利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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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代表个人观点

协议书应该还是有效的,并不因为时间关系而失效,除非你能证明当时签协议并非你本意,或者受到威胁、胁迫。
不然的话你败诉的可能很大。
我建议你还是找一个律师详细的咨询一下,也许事情还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