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对方却不按合同办事,叫我多交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2:17:54
高分悬赏!谢谢!困扰
房东是杜某,但是跟我签合同的是邱某,她是帮忙房东找房子,从找房子到签合同都是她一手操办的,所以合同上是她签的名字。上写从2月1日租到5月1日。

我从2月1号过来住了一个月后,杜某要求和他签一份合同。当他发现上面写的是从2月租起到时候,大发雷霆。他说本来他是要求1月1号租出去的,而且他一直也以为我是1月过来住的,那么凭空就多出一个月的房钱,谁交?朝邱某发火,邱某说当时和他在电话里讲好的,是2月份。他们当时可能出现了误会,没有搞清楚,但是现在后果已经造成了。

于是杜某想叫我交一月份的钱,可是我并没有住啊。(他的理由是:他说房东,合同不是和他签的,他就是没有答应我,也没有必要履行合同上讲的,他本意就是要求1月份就租出去的)。然后他以4月收房,赶出去住为由,叫我尽快解决事情,交钱。我找邱某,可是她也说自己很无辜,也不愿意承担钱。

我想知道,从法律上讲,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个程序,出现这种问题,该遵循什么法规呢?

高分悬赏。我无法解决,被逼了
他说合同不是他本人签的,别人签的并不能代表他的意见!现在房子是属于他的,他的意思是,想赶我走就赶往走,合同不是他签的,没用!

你在租房之前是否已经知道跟你签合同的邱某不是房东??如果你已经知道房东不是邱某,那你当时就可以要求与房东见面或看一下有关房东委托邱某出租此套房屋的相关合约。
严格来讲,如果未经房东同意,邱某是没有权利出租给你的,就算作为普通中介,他们之间也应该存在一个委托代理的凭证。
目前的情况是,邱某出现了问题,他没有如期履行之前与房东所许的口头或书面协议,但他们之间可能存在一定朋友或利益关系,所以房东就通过“合同未经他签字”来转嫁到你,你还是咨询一下相关法律人士吧,租房要小心呐!!

一切按合同里双方约定的来。
你不到期,他也没任何理由提前让你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