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我看看我的年假应如何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41:20
我于2003年12月1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于2004年3月1日转正。公司规定,从转正起计,工作满一年可休带薪年假5天,以后每满1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加1天。我于2007年5月底主动提出离职,于7月1日正式离职。2007年3月1日前的年假已休完。此时我认为自己工作未满1年,因此没有要求公司计算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共4个月)的年假。由于公司业务需要,让我回公司上班,于是在2007年11月1日重新签订合同上班,免试用期。当时我没有和公司协商年假的问题。前日我问人事部的人我的年假该如何算,回答是从2007年11月1日起计,满1年按带薪年假5天重新算起。

我对此感到疑惑:
1.我的年假是否应该是从2007年11月1日起计满8个月就可以休第一次年假(因为公司之前欠我4个月)?
2.我现在的第一次年假是由5天算起,还是由8天算起?
请各位帮忙看看,谢谢!

于2007年5月底主动提出离职,于7月1日正式离职
于是在2007年11月1日重新签订合同上班
年假应该从合同期开始算起。你先前离职,再入职的话以前的年假没有的。
如果没有离职经历,是可以从一月份算,现在只能从合同生效期计算,也就是5天。
不过这个事情可以和人事部门协商的,把新签约的合同改成续签的合同,就有8天的年休。

年假应该从合同期开始算起。你先前离职,再入职的话以前的年假没有的。
如果没有离职经历,是可以从一月份算,现在只能从合同生效期计算,也就是5天。
不过这个事情可以喝人事部门协商的,把新签约的合同改成续签的合同,就有8天的年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