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怎么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3:29:01
新的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应该怎么理解好呢?是不是说我发生的招待费1W,就要缴6K的税呢?

(非财务人员的非专业提问,见笑)

不是这个意思。
而是:
假如发生了1万元的招待费,那只能在费用中列支6000元,其余的4000元要按所得税税率计算交纳所得税。
当然还有个前提,这6000元不能超过你营业收入的0.5%。假如你的营业收和为100万元,那只能扣除5000元(100000×0.5%).

另外,这个不能扣除并不是指不能入账,而是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财务上该怎么处理还怎么处理。

比如,你本月业务招待费累计支出了1000元,也是本月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1000元,则你的扣除金额为1000*60%=600元。

你发生招待费1W,在税前扣除限额内,可在费用中税前列支的为6K。另外4K不能在税前列支,在申报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业务招待费的完整规定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是你公司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元,当年收入50000元,则当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额不光要考虑招等费的金额,还要考虑收入总额,如例,则当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额=50000*5‰=250元。

是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按你所记录在账上的60%准预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