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六大确定党的性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3:23:58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根据自己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对党的章程进行了部分修改,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深刻理解党的性质这一新表述,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全面把握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表述的逻辑结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两句话是从中国共产党与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三者的辩证关系方面入手,对党的性质的高度概括。前一句说的是党的阶级属性和先进性,是党的性质的基础;后一句指的是党的先进性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党的先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的理论表述。从逻辑上说,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两句话表述,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一个内在统一密不可分的有机体,两句话结合起来,构成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阶级性、先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的完整表述。中国共产党不是脱离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党,工人阶级也不是脱离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工人阶级,如果党不能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就会因失去先进的阶级基础,而不可能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如果党不能够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也就会因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社会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句话是从党走什么路、干什么事业,以及党在这项事业和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的角度对党的性质的概括。在这一点上,十二大至十五大党章都表述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次党章表述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既表明了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也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及基本国情的清醒认识和正确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