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我的情况是等交警事故科处理还是自己法院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51:29
长途车在转弯时因车速过快而翻了,当地交警做了事故认定,车主或交运集团一方全责,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我已出院,打电话给交警队事故科想约时间处理事故,给我的答复是等通知,可能是要等其他当事人都治疗结束然后一起处理。那么我的问题是,我不能要求事故科先给我单独处理事故么?或者说想单独处理只能去法院起诉么?如何起诉?
我当时受的是脑外伤,骨折导致右眼视神经挫伤,目前右眼矫正视力为0.1,而且很难再有好转了,但这仍达不到十级伤残,那么还能不能要求相应的补偿呢

交警调解肯定要等全部伤者治疗终结才可以,但人员如果众多,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建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同一事故,可以出几份调解书,你坐的的客车,一般是群伤事故,事故中肯定有和你一样是轻伤类型的伤员。你跟交警讲,同是轻伤的伤员可先行调解。重伤的人员待他们伤愈出院后再行调解。解决一部分是一部分。如果车方同意而交警怕麻烦不同意的话。这肯定是交警嫌要调解多次而怕麻烦,你就说你要投诉到督察办公室,投诉他行政不作为。威胁他一下,不过使用前者,一般交警会调解的。
你到司法鉴定部门去问一下,你这种伤情一般够得上评残标准了。

不能单独处理
要所有的伤者全部治疗终结才行
不然,如何对未来的医疗费用进行认定?
交警是正确的

如果你和车主协商好了可以到交警大队先调解。不用等所有人都一起去。如果去法院你就要等到所有人都治疗终结了。

不能单独处理,必须同交管部门一道找保险公司或车辆单位处理,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再到法院起诉,这是程序问题!
补充:无论可不可以评残,你都可以要求对方补偿(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