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高手帮忙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44:42
2007年12月25号我朋友开车撞了位71的老伯,双方都有责任,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大概在3—7开。在医院治疗到现在都没有好转,医生说医不好了现在成半瘫痪在重症房出不来,出来有生命危险,到现在医了几拾万,没钱给他医治了。这种情况该这么办??假如老伯死亡,该赔偿多少,死亡车主有没有刑事责任?唯一的住房是否要卖掉赔偿?

《刑法》里有交通肇事罪,但那是有条件的。
放心吧,你朋友的情况只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不适用于《刑法》,你朋友不会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受害人死亡,或司机赔不起的数额超过30万元,那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条件了。按照《刑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
一旦确认犯了交通肇事罪,除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对于搂住朋友的情况,赔偿全部损失的70%),还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楼主朋友的现状,可以请交管部门出面协调,毕竟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行人还有30%的责任。
如果协调不成,楼主的朋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让受害人家属负担30%的治疗费用。
如果官司输了,那就没办法了。

至于楼主朋友的住房,如果只有一套,而且是楼主自住,不必为了赔偿而出卖。其实楼主朋友是否卖房赔偿,是一个道德问题了。
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前提条件:不能影响赔偿人的基本生活,这个基本生活就是基本的吃、住、子女教育等。

赔偿的数额各地差别很大,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