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35:48
一位老师 收学生学费还有其它费用 4到5万
没有交给学校
直接拿款掏走
出去4年了
请问被抓该判几年
如果自首呢
还有是按诈骗 还是挪用公款呢
怎么才能使罪名最轻
谢谢

如果这位老师收取的学费是学校的正常收费,携款逃走的,应以贪污罪论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自己乱收费,那么应以诈骗罪论处,诈骗4至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