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婚姻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4:52:24
我的一个叔叔在2003年因为肝硬化已在床躺了近五年了。而在最后的三年里完全是他一个人在家里度过的。难呀。他并不是没有妻子。他的妻子因怕麻烦早已离开了他。并带走了房产证,和一些有利于她的相关证件,这房子是和她结婚之前叔叔自己的财产。之前叛给前妻的女儿。知道自己的父亲没有人照顾,便回到了他的身边。外出打工挣钱来给他治病,不过靠我的这个妹妹肯定是无法挽救叔叔的生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靠现在唯一的资产房子来治病。也就是给他的后妻离婚。请问一下有没有相关人士为我的这个病危的叔叔下一个定义。到底有多少的机会可以胜诉。
麻烦了

我不是法律的人。
但你问的太乱。估计一般人看不懂意思

1,如果房产证依旧是叔叔的名字,那可证明这是二人(再)婚前财产,后妻无权占有。

2,但如果房证是叔与后妻共有,那即属于赠予。如果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