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幼儿园老师打耳光致伤且矢口否认,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3:33:10
儿子不到五岁,被深圳平湖蒲公英幼儿园老师打伤,左耳外耳道充血,鼓膜充血内陷,颅室积水,但幼儿园校长一口咬定是中耳炎,老师没打,儿子是撒谎,医药费都不解决,表示爱告哪告!请问我们该怎么办?什么部门可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医院不愿确定是外伤所致,只是在CT报告单上写不排除中耳炎,但临床主治医生说被打的可能性极大,幼儿园园长竟强烈要求医生写中耳炎,但被拒!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一定要和那个无良院长斗到底,一定让那个姓杨的老师不再祸害其他儿童!
有一个家长问了她的小孩,可以证实那个老师经常打孩子嘴巴,但是怎么取证言?幼儿的证言可以被采纳吗?

我觉得首先你应该带你儿子去看医生,或者做法医鉴定,到底是被打的,还是中耳炎。
  如果证实是被打的,那么幼儿园就应承担责任。因为孩子是在幼儿园上学期间受到的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本应是父母,但在学校期间,该监护权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在幼儿园里,监护责任归于学校或者老师,那么,由于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造成孩子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该责任。
  另外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整个社会都有责任,不仅包括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部门,还包括妇联等社会机构,你也可以到教育局投诉……
  造成孩子人身损害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不仅包括医疗费用,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是要搜集证据,如医院或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病历、幼儿园有无目击证人等等,能找到多少就多少。

  医院不出具证明的话,你可以自己带孩子去做法医鉴定,然后在起诉的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承担鉴定费用。最重要的是证据的问题,你要找到有力证据证明幼儿园老师有打过孩子。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最好就是找到目击证人,小朋友在家长陪同下写的书面证严也是有点证明力的。(以前我同事接的一个案子,也是小学生上体育课受伤,老师有责任,他同班同学写了一份书面证言,后来双方和解了,学校出了大部分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能找到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证人最好,如果找不到去医院做个鉴定,或许能证明你儿子的伤是遭殴打所致。拿着证明再找老师协商,去教育部门反映,严重的话就提起诉讼

教育局,报社,媒体,警察局(故意伤人)~作为家长,好好维护孩子的权益,影响孩子一生的!!!!!!

走法律手段就继续告他们,别怕他们,通知媒体用新闻曝光,甚至可以叫一帮人去他们幼儿园示威…把事情扩大化,就能解决了

首先一点,你得有一个明确的思路:这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内的,医院的诊断并不能作为你向对方主张赔偿的主要证据,这需要做法医鉴定,能给你一个明确的判定,然后带着法医鉴定到法院进行诉讼,这件事应该不难处理